一九五八年九月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布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十二海里。声明郑重指出:“这项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土,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一九五八年九月十四日,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总理范文同照会周恩来总理,表示越南政府“承认和赞同”中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并“尊重这项决定”。照会全文如下: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周恩来同志:
我们谨郑重地通知您,总理同志,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承认和赞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一九五八年九月四日关于领海决定的声明。
越南民主共和共政府尊重这项决定,并将指示负有职责的国家机关,凡在海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生关系时要严格尊重中国领海宽度为十二海里的决定。
我们谨向总理同志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总理范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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