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8月28日讯(记者王洪旭)从9月1日起,《海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将正式施行。该《条例》指出,省气象局将加强三沙监测站点建设,提高预警能力,并及时发布气象预报。
据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陈处长介绍,为强化南海气象服务能力,为海洋捕捞、海上通航、海洋资源开发利用、航天发射等事业发展助力,海南省政府将“中国南海气象预警工程”纳入我省“十二五”气象专项规划,将在三沙市建设一个开放式、综合性、集约化的气象预警业务服务系统。该系统主要包括,南海气象综合观测、南海气象公共服务等6个部分,目前已向国家发改委申请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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