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南海的主权源自中国人对南海诸岛的发现、持续经营、管理,以及各朝代明确将南海纳入管辖版图的历史过程。目前,中国发现最早记载南海诸岛的历史文献是东汉杨孚的《异物志》。其后,中国历朝历代均有大量载有南海诸岛或政府对南海诸岛行使权利的文献传世。这些载有南海诸岛地理特征与人文活动的历史文献从汉末一直延续到清中晚期。杨孚《异物志》后,三国时期东吴万震的《南州异物志》、康泰的《扶南传》、《外国杂传》,晋朝张勃的《吴录》、裴渊的《广州记》,南北朝沈怀远的《南越志》、谢灵运的《武帝诔》,唐朝长孙无忌的《隋书》、杜佑的《通典》、贾耽的《广州通海夷道》,宋朝的《武经总要》、欧阳修的《新唐书》、李防的《太平御览》、赵汝适的《诸蕃志》,明朝唐胄的《正德琼台志》,清朝郝玉麟的《广东通志》、陈伦迥的《四海总图》、《天下总舆图》、《大清万年一统天下全图》,以及清嘉庆年间晓峰的《清绘州府县厅总图》等一系列文献所组成的历史证据链,环环相接,从无间断。这些历史文献不仅记录了南海诸岛的基本情况,而且明确记载了我国历史上发现、经营南海诸岛的事实,以及中国对南海诸岛及附近水域行使主权和管辖权的事实。东汉《异物志》“涨海崎头水浅而多磁石”的描述,北宋《武经总要》“巡海水师,用东风西南行,七日至九乳螺洲”的记载,晋裴渊《广州记》有关“珊瑚洲,距县五百里,昔人于海中捕鱼,得珊瑚”的记载,《诸蕃志》有关唐贞元以来中国将南海“千里长沙、万里石塘”列入国家管辖的记载,《广东通志(卷四)·疆域志》将南海诸岛划归广东管辖范围的记载均明确记录了中国对南海诸岛及相邻水域的历史性权利的延续脉络。
中国对南海的历史性权利的基础是中国与周边国家的藩属关系。藩属关系下,南海周边各国均处在中国的权力保护范围之内,政权合法性与中国政府认可有关,权力等级低于中国中央政府。这种独特的国家关系与南海周边各国生产力水平的限制,造成了中国自古以来长期经营、管辖南海的基本事实。尽管这些事实并不全部具有西方文明所认同的国家疆域管辖特征,然而中国是唯一长期影响、经营、管理南海诸岛及相邻水域的国家这一基本事实却是毋庸置疑的。南海权利之争始于西方国家的人侵,与现代国际海洋法基于西方国家疆域管辖概念的建构有密切关系。列强对中国南海传统权利的侵犯,以及现代疆域概念引入南海区域管辖权划分造成了南海问题的复杂性。 节选自:《近代中国的南海维权与中国南海的历史性权利》 作者:鞠海龙 来源:《中州学刊》 2010年 第02期 |